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大河之南号特色旅游列车对应列车席位+目的地正规旅游空调大巴
2、住宿:7晚陆地高端酒店住宿+9晚大河之南号对应席位住宿
3、用餐:陆地用餐10早20正,列车用餐5早8正,视最终专列时刻调整陆地用餐或专列用餐;陆地早餐为酒店自助早,放弃用餐,餐费不退;4人间陆地正餐餐标50元/人,特色餐100-120元/人,专列上为份餐送至包间内,餐标50元/人;2人间陆地正餐餐标80元/人,特色餐100-150元/人,专列上为4-6人围桌,餐标80元/人。
4、陪同:当地导游讲解服务,大河之南管家随车,保健医护随行服务;
5、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及景区必乘的小交通(以上均含首道大门票、本产品为包租专列模式,此团价格为打包优惠后的价格,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学生证等其他证件,不再享受优惠或退费。敬请谅解)
6、保险:我公司已按国家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一份旅游意外险;(备注:因自身疾病引起的费用自理;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由客人先行垫付,旅行社依据保险相关规定协助客人理赔意外事故具体赔付责任、赔付标准、理赔由保险公司负责解释和履行)
费用不包含
1、本产品为面向全国收客产品,不包含个人出发地至集结地交通费用
2、个人消费不含及行程内包含之外的所有费用不含。
3、火车上、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不可抗拒原因所产生的费用(如:台风、地震、罢工等)。
5、出现单男女拼房/加床或补单间差(若个别酒店无法安排加床, 则需要加收单房差)。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专列始发站以及停靠站以铁路总公司命令为准,所购买卧铺以专列始发站以及停靠站为起止,报名区域至专列始发或停靠站的小交通方式不受所购铺位限制;行程内火车铺位差价不等同于火车铺位票差。
2、专列系包车性质,不办理改签、分乘、变径或退票。
退改规则
1、空位损失:专列属于包车性质,组团社提前预交款买断销售。一经预定则无法退回定金,此费用不为票价全款,故我社有权使用该铺。
2、旅游者在团队出发前向旅行社提出退团:
(1)出发日期前15-29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60%;
(2)出团日期前1-1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80%;
(3)出发日当天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100%;
(4)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温馨提示
1、专列因中国铁路总公司列车编排等原因,造成提前或延后出发,本社提前5天通知;如专列无法开行,本社提前5天通知,上述原因本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另:行程中所标明的专列时间及停靠站点仅供参考,实际运行中若有差异以铁路部门调令为准!
2、我社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或多个城市游览顺序,此产品为预售产品,如遇景区关闭等情况,景点将做出部分调整。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塌方,大雪封山,塞车,罢工,列车、轮船或航班延误取消等原因,造成专列行程变化(提前或延后结束行程),我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3、客人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及时向导游或各报名组团社反应情况,以便在旅游期间及时协调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损失扩大,并请认真、如实填写旅游意见表,如返程后再提出异议均视为放弃投诉权力。如您在旅行中途离团,我社视为客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交费用将不再退还。
4、行程中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客人可自愿参加,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参与的客人需在景区门口等候自由活动,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5、由于旅游产品服务是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的无形产品,自身涉及多环节、综合复杂多样性的特点;请游客在当地服务有何不满意之处,敬请及时告知全陪导游,以便在现场核实,及时处理;
6、为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请游客在游览结束之前,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及与意见单不符合的投诉;
7、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新疆旅游设施条件与内地存在一定差距,以当地标准执行。
8、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造成实际损失的我社不退费用。
报名材料
身份证信息
保险信息
旅游意外险